第(2/3)页 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偷儿,换言之,偷儿,那可是一个极具技术含量的工种,对于他这样一个一定要偷出艺术偷出水平来的完美主义者来讲,如何用手雷怎么可能比他偷东西开锁摆弄各种机关复杂? 白展就这样静静的听着。 那脚步声如果是钱串儿和马天放的那自然是最好的,如果是日军的,那就由那些狗日的逃命去吧。 今日无风,白展持着自己的枪不动如蒿草。 他就听着那与自己也只是隔了三四个坟头的脚步声快上那条土路了。 现在他已经可以肯定了,过来的人肯定是日军而不会是钱串儿和马天放,如果是那两个死玩扔那早就该叫自己了。 人生还真是无聊啊! 明知道上土路的是日军,其实以他现在的位置他也只需要稍微侧歪一下身子就能看到对方,可是白展就靠在坟丘上装高深莫测状。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却发生了,白展忽然就听到侧后方传来了一声呼喊,而那分明是钱串儿的声音:“白斩鸡!小心!” 白斩鸡?小心?那声音里充满了急切,甚至还有一丝关心。 嗯?在钱串儿的这声呼喊里白展忽然就愣了一下,那个钱串子是在喊我吗?他是在告诉我要小心吗?哎呀,你个狗日的,还行啊,到了这个时候他竟然没有忘记我的安危! 于是在下一刻,本是屏住呼吸的白展他那喘气声突然就粗重了起来。 用后世的话讲,本是极为佛系的白展怎么忽然就觉得自己身上的血脉突然就奔涌起来了呢,那种情形就象钱塘之春潮火山之喷发! 于是,从来都以自我为中心的白展忽然就从他所倚靠的那个坟丘后挺身站了起来,而这个时候他就看到三名刚刚跑上土路的日军! 人生有多少细节已是过眼如云烟,一方面是人随着岁数的增长本就会忘却许多人生的细节,而另一方面在细节发生的时候人如果紧张反而只会出于本能,根本就记不住! 可白展注定了就是一个另类。 他一直都记得少年自己被“陪绑”时那在蓝天下划过的小指和阳光下妖艳近乎透明的血滴。 而现在他则是清楚的感受着自己的动作。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