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二章:第十二次正式副本结算(大章求月票)-《人生副本游戏》


    第(2/3)页

    何奥以前看过生命女神的圣典,在生命女神教会,一个信徒一旦成为了圣徒,基本上就意味着成为了女神在人间的代言人,是最接近女神的‘凡人’。

    生命女神圣典里甚至专门开了一卷来讲圣徒,在世圣徒的地位在教会里甚至是要远高于‘教宗’的。

    从种种迹象来看,圣徒应该和生命女神有某种特殊的联系。

    当然,所谓的生命圣典的大多内容也是发了疯的教徒写出来的,并不一定真实符合现实的关系。

    不过何奥恰巧有另外一个‘参照’。

    那就是【僭越之人】,这张卡和【圣徒】兑换星是一样,这意味着在系统眼里,这两张卡的级别是一样的。

    而内尔和战神之间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也是一种‘圣徒’和‘神明’?

    当然,内尔这个‘圣徒’可能距离战神还要更‘近’一点,野心更大‘一点’,不能严格这么类比。

    不过,有了这个参照,何奥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内尔‘借’战神的力量,损耗是很低的,那‘生命女神’将力量降临在‘圣徒’身上呢?

    或者说,神明为什么要创造‘圣徒’这种东西?

    从佩特的情况来看,他的圣徒身躯很显然是生命女神特地花费力量重构的。

    何奥猜测,除了塑造标杆,让信徒卖命以外,由神明力量重构的圣徒身躯,或许本身就是某种‘仪式’定点。

    圣徒的存在可以让神明更加低成本的投送力量,让神明可以将自己的触角蔓延到更远的地方。

    而事实证明,何奥的猜测是正确,这也是他和生命女神交易能成的根本。

    佩特的圣徒身躯虽然已经不可见了,但是既然是在副本世界消失的,那么这个身躯大概率还是在副本世界附近的某种‘亚空间’里。

    生命女神也不太可能花费心思——可能还有额外的力量,在距离副本世界无数时空之外,专门给佩特塑造一个身躯。

    而既然在副本世界,那么何奥在伊兰市与佩特建立联系,从佩特那里召唤力量的损耗就不会高。

    而因为与佩特之间特殊联系,生命女神把力量降临在佩特身上,也不高。

    这样一转接,结果就是,生命女神只需要降临很少的力量,就能获得一整个天使身躯作为报酬。

    这对生命女神来说,赚的比正常的献祭多得多。

    哪怕何奥给祂开空头支票,在高回报的预期下,祂也会更愿意试一试。

    当然,这也只有何奥能做出这种把圣徒当信号中继站的操作,也只有他能扛着狂暴的污染和神明谈条件。

    普通超凡者估计还没等到生命女神注视就疯了。

    不过,从此刻这张【呢喃之锁】的情况来看,生命女神还是多付了一部分‘报酬’的。

    那些涌动的生命力量,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林恩身躯的完整,甚至支撑了他的生命体征。

    当然,仅凭这些生命力量,是不足以支撑起这张卡的,甚至未必能支撑得起林恩的身躯在深渊里长期存在。

    真正构筑成这张卡的核心的,是那些缠绕的‘锁链’。

    这些锁链是由那些扭曲的绿色法阵延伸而出的,而那些绿色法阵,有些像是列维最后留给何奥的增益力量,但又在本质上有些不同。

    那些扭曲的程度,给人的感觉又像是‘深渊囚徒’力量。

    何奥在离开副本世界的时候,看到的最后一幅画面是生命女神‘吸收’完了深渊囚徒的身躯。

    但是生命女神也只是拿走了深渊囚徒的‘身躯’,或者说,深渊囚徒身躯里蕴含的生命力量。

    深渊囚徒在那最后一击中,被击碎的超凡力量和天使位格,生命女神碰都没碰。

    这可能是祂发现了那些力量和位格碎片上缠绕的神秘之影的力量,意识到了这是个烫手山芋。

    不过从生命圣典的内容来看,生命女神本身似乎也对除生命以外的其他东西不感兴趣。

    就像罗杰说的,生命女神很‘温和’,没有什么攻击性,‘祂通常只是把人吸干。’

    而生命女神没有带走这些位格碎片的结果就是,这些位格碎片最终似乎和林恩一起,被吸入了深渊中。

    而在深渊里,这些位格碎片中的部分与林恩的身躯发生了‘融合’。

    其融合的中间介质,很可能就是那‘金色长剑’,或者说,是维尔斯留给何奥的力量。

    深渊力量之间,本身似乎是可以互相吞噬的,何奥的长剑也吸收了斯科特的长矛。

    强的会吞噬弱的,有稳定性的会吞噬无稳定性的。

    如果深渊囚徒还活着,可能就是他吞噬何奥的剑,但是他死了,只留下了位格碎片。

    然后这些位格碎片最终和剑融合,又顺着剑和何奥的关系,与林恩的身躯融合。

    从这个角度来看,生命女神留下的那部分维持生机的力量,可能就不只是多付了一点‘报酬’,而是做了一个‘投资’。

    这些生命力量很可能让林恩的身躯在深渊里形成了某种‘强’主体,并在列维残余力量的笼罩下,以林恩的身躯为核心,融合了深渊囚徒的位格碎片。
    第(2/3)页